湖南日報12月1日訊(全媒體記者 陳新 通訊員 朱婭)長沙市交通運輸局日前公布了《關于劃定長沙市重點客運樞紐禁止私自攬客路段區域的通知》,全面規范和依法劃定了長沙火車南站、長沙火車站、汽車東站、汽車南站、汽車西站、汽車北站、城鐵長沙站、黃花國際機場八大客運樞紐禁止私自攬客路段、區域,嚴禁巡游出租汽車在客運樞紐站外劃定區域紅線范圍內違規上客,明確部分即停即走、嚴禁停車攬客路段。
以長沙火車站為例,《通知》規定除出租車通道外,車站路(八一路至解放路)路段(含停車場出入口、郵政局門口及人行道),以及火車站廣場和火車站南廣場合圍區域內(含出租車通道出入口)嚴禁上客,所有網約單,也一律在出租車通道內指定地點上客。
《通知》自2021年12月10日起施行。長沙交通執法人員將依據規定,加大對站點周邊的巡查力度,發現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存在“在機場、火車站、汽車客運站、港口、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不服從調度私自攬客”的行為,將依法進行立案處理。